我国和公共设施清洁有关的政策法规具有覆盖行业领域大、地区实施差异性大的特点。不管是国务院还是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法规,这些规定或多或少涉及公共设施清洁,但内容偏重对废水、固废等污染物治理,对于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要求则较少。还有各地方的保洁服务法规并存现象,如深圳市清洁卫生协会发布《深圳市清洁服务企业资格等级评审》、北京清洁行业协会发布《北京清洁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办法》等,由于各地方的参考资质和评定方法不同,会导致大型保洁公司难以跨区域发展-此外,我国公共设施清洁市场在法规层面还缺乏必要惩罚机制,一些恶性竞争最终伤害消费者人身安全,比如洗涤服务行业。洗衣设备行业的政策激励和法规建设是反映市场环境的重要方面,应有相关部门主导,杜绝出现此类现象,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运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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