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涤机械
   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 详细内容

洗涤、消毒的原则与方法
时间: 2024-04-23 13:40:14 阅览数: 26 次 来源: 洗涤机械,洗涤设备,泰州市苏星洗涤印染机械制造公司官网 滚屏(右键暂停)
 

6.1 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的原则与方法
6.1.1 脏污织物
6.1.1.1 应遵循先洗涤后消毒原则。
6.1.1.2 根据医用织物使用对象和污渍性质、程度不同,应分机或
分批洗涤、消毒。
6.1.1.3 新生儿、婴儿的医用织物应专机洗涤、消毒,不应与其他 医用织物混洗。
6.1.1.4 手术室的医用织物(如手术衣、手术铺单等)宜单独洗涤。
6.1.1.5 布巾、地巾宜单独洗涤、消毒。
6.1.1.6 宜选择热洗涤方法。选择热洗涤方法时可不作化学消毒处理,热洗涤方法按附录A执行。
6.1.1.7 所有脏污织物的洗涤方法应按洗涤设备操作说明书和附录 A执行。
6.1.1.8  若选择化学消毒,消毒方法应按消毒剂使用说明书和 WS/T 367执行。
6.1.2 感染性织物
6.1.2.1 洗涤消毒的原则应符合6.1.1.1~6.1.1.5要求。
6.1.2.2 不宜手工洗涤。宜采用专机洗涤、消毒,首选热洗涤方法;有条件的宜使用卫生隔离式洗涤设备。
6.1.2.3 机械洗涤消毒时可采用洗涤与消毒同时进行的程序。
6.1.2.4 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感染性织物的,应在密闭状态下直 接投入洗涤设备内。
6.1.2.5 对不耐热的感染性织物宜在预洗环节同时进行消毒处理, 消毒方法按附录A执行。
6.1.2.6 被朊病毒、气性坏疽、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或其他有明确规定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以及多重耐药菌感染  或定植患者使用后的感染性织物,若需重复使用应先消毒后洗涤。消毒方法按附录A执行。
6.2 洗涤设备及环境的消毒与杀虫
6.2.1  洗涤设备的消毒
6.2.1.1  感染性织物每次投放洗涤设备后,应立即选用有效消毒剂 对其设备舱门及附近区域进行擦拭消毒,消毒方法参照WS/T 367执行; 使用水溶性包装袋时可不做消毒处理。
6.2.1.2 感染性织物若选择冷洗涤方式洗涤,工作完毕后,应对其 设备采取高温热洗涤方法进行消毒处理,将水温提高到75℃、时间≥ 30 min或80℃、时间≥10min或Ao值≥600。
6.2.2 环境的消毒与杀虫
6.2.2.1  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污染区的地面与台面采用有效消毒剂 进行拖洗/擦拭,消毒方法参照WS/T 367执行;清洁区的地面、台面、 墙面应每天保洁。
6.2.2.2 污染区室内机械通风的换气次数宜达到10次/h,最小新风量 宜不小于2次/h;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消毒方法参照WS/T368执行。
6.2.2.3 工作区域的物体表面和地面有明显血液、体液或分泌物等 污染时,应及时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消毒方 法参照WS/T367执行
6.2.2.4  当工作环境受到明确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时,应选用有效消 毒剂对环境空气和物体表面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与要求参照 GB 19193 执行。
6.2.2.5 每半年对工作人员手、物体表面进行1 次卫生学抽检,符 合GB 15982 Ⅲ类环境规定。
6.2.2.6 当发现有疥疮患者使用过医用织物或医用织物上有螨、虱、 蚤等体外寄生虫时,除对其医用织物采用煮沸或蒸汽(100℃,时间≥  15min)等方法杀灭外,应对污染环境及时选用拟除虫菊酯、氨基甲酸  酯或有机磷类杀虫剂,采取喷雾方法进行杀虫,具体方法应遵循产品的  使用说明。

 
 
 
相关同类新闻:
[前一条信息] 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的基本要求
[后一条信息] 清洁织物卫生质量要求
 

产品导航: 洗衣房设备 全自动洗脱机 展布机 床单折叠机

CopyRight©2015 版权所有 泰州市苏星洗涤印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ICP网站备案:苏ICP备05080098号-1

友情链接:工业水洗机